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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|“提前申报”+“两步申报”政策叠加效应凸显

引 言

近年来,重庆海关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,持续优化通关模式,支持企业自主选择“提前申报”“两步申报”通关模式,对优化口岸营商环境,促进贸易便利化起到了重要作用。


“提前申报”+“两步申报”叠加运用

“提前申报”提高通关效率,“两步申报”加快口岸提货速度,这两个政策能不能同时使用?


“提前申报”、“两步申报”完全可以叠加使用。


企业在“两步申报”的“概要申报”阶段,叠加运用“提前申报”模式,即企业提前取得提(运)单或载货清单(舱单)数据,于装载货物的进境运输工具启运后、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前进行“概要申报”,如果货物不需查验,运抵后即可提离;涉税货物已经提交税款担保的,或需查验货物海关已完成查验的,也可以提离。第二步“完整申报”,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申报其他项目,办理缴纳税款等通关手续。


特别提醒:转关货物同样适用“提前申报”+“两步申报”叠加运用。



政策要点回顾


1

提前申报:

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、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在舱单数据提前传输前提下,确认舱单传输后、货物抵港前,提前向海关申报报关单,海关提前办理单证审核及税费征收,货物实际到港后即办理查验或放行手续,非查验货物抵达口岸后即可放行提离。


提前申报进口货物应于装载货物的进境运输工具启运后,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前向海关申报。


提前申报出口货物应于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前3日内向海关申报。


2

两步申报:

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在“两步申报”模式下,企业无需向海关一次性提交全部报关单申报信息及相应随附单证,将105个申报项目分为两步分别申报。


🔼 第一步概要申报,企业只需申报9个项目,确认2个物流项目;对于涉及进口禁限管制和检验或检疫的,分别增加申报2个和5个项目,应税的须选择符合要求的担保备案编号。如果货物不需查验,即可提离;涉税货物已经提交税款担保的,或需查验货物海关已完成查验的,也可以提离。


🔼 第二步完整申报,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申报其他项目,办理缴纳税款等通关手续。


“提前申报”+“两步申报”

帮助企业降本增效

1.货物快速提离,降低企业港口费用。

企业进口货物采用“提前申报”+“两步申报”,在无需查验情况下,货物抵达口岸后即可实现“靠泊即提”。从完成概要申报到系统反馈“提离货物”往往只需要几十秒时间,对物流时间要求高的“急货”具有很大的优势,从而缩短货物滞港时间,同时降低了企业港口费用。

2. 缴税更加灵活,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。

“两步申报”涉税报关单允许企业先提离货物后,完整申报阶段办结完税手续,形成“两步申报”与“汇总征税”政策叠加运用,可使企业缴税期限最多延长50多天。

3.申报更加灵活,有效节省企业人力成本。

企业灵活安排选择“两步申报”和传统申报模式,遇到节假日、周末需要通关申报情况,企业可合理安排“两步申报”时间,仅需要提前做好“概要申报”即可保证正常通关运转,避免节假日安排人员加班,有效节省人力资源成本。

4. 优化电商货物流程,有效压减企业运营成本。

电商货物通过应用“两步申报”,品种多、型号杂的货物规格型号在概要申报阶段可合并商品项,完整申报阶段可对商品拆分,有效降低电商企业在境外设置理货点、仓储点的成本,减少电商企业报关差错,提高通关时效。

5.减少申报差错,有效提升企业申报质效。

企业选择“两步申报”通关模式的,完整申报前有充裕的时间准备相关申报资料,有效减少漏报、错报等情形。对“提前申报”修改进口日期,以及由于装运、配载等原因造成货物变更运输工具的,不予记录报关差错。对使用“两步申报”的进口货物,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自行发现申报数据有误并提出修改/撤销报关单申请的,不予记录报关差错,已经记录的可向海关申请返还。



END

素材来源:重庆海关法综处 重庆港海关

供稿:刘华美  吴兰

编辑:王磊 易瑾

投稿邮箱:lich_ta@qq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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